为深入推进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和适龄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市直青年就业见习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期限
离校3年内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青年;毕业前3个月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为1年。
二、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5日—9月25日
三、报名方式
各见习单位现场接受报名并审核,申请见习人员结合个人见习意愿,根据《枣庄市2021年市直青年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附件1)要求选择合适的岗位,下载《枣庄市青年见习报名表》(附件2)并填写打印1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见习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到见习单位报名。具体报名要求请咨询见习单位。
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再安排参加见习。
四、录用、管理及使用
9月底前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出拟录用见习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见习单位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进行登记。见习人员按照见习单位通知到见习单位报到,由见习单位管理使用。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2倍(目前每月2076元)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见习人员因各种原因与见习单位协议解除的,在办理相关手续后,于5个工作日内由见习单位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就业见习模块解除见习协议。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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